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及職工:
為貫徹落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隨州市貫徹落實中央穩經濟一攬子政策接續政策措施工作清單的通知》(隨政辦發〔2022〕32號)精神,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支持職工家庭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住房消費,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五屆一次會議審議通過,現就調整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一、提高最高貸款額度
將最高貸款額度由45萬元提高至55萬元。
二、放大存貸倍數
可貸額度由按照不超過職工本人及配偶公積金賬戶余額的20倍計算,提高至25倍。
三、優化“認房認貸”標準
職工家庭已使用過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因購買首套住房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按首套房貸款政策執行。四、取消提取比例限制
職工符合條件提取住房公積金(非銷戶類),可以提取個人賬戶全部余額(不含百元以下金額)。取消之前提取金額最多不超過個人賬戶余額70%限制。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對于本通知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之前已申請受理尚未發放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按照調整后的政策執行。
2022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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